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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风X7专利是有效的?听听专业律师怎么说

来源:河南汽车在线 作者:杨丹 时间:2016-06-22 14:32:11

河南汽车在线】近期,路虎公司和江铃控股专利纠纷事件,被推上头条。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判定路虎极光和陆风X7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均无效,此消息一出,令广大网友议论纷纷,对陆风X7的专利问题褒贬不一。今天,我们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天闻世代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孙黎卿那里听到了一个令人意外的观点,X7的专利也许是有效的!


问: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和我们探讨这个案件。现在案件初步结果已经出来,您是怎么看待陆风X7的专利的?

答:不用谢,能够帮助广大网友解决难题是我们的责任,让网友了解真相更是我们的义务。从现有证据来看,我认为陆风X7的外观设计专利是有效的。

问:为什么呢?您的这个观点和大家的通常理解不大一样。

答:本案中两者的6处相同设计,多集中在车身侧面的轮廓,早已是海内外多数SUV型汽车的常见设计手法、公知惯常设计。此外,从最高人民法院在(2010)行提字第3号的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与双环无效案中的观点看,两者的相同点多属于共性设计特征,这对一般SUV型汽车消费者视觉效果的影响较为有限。


在上述前提下,本案中的外观设计近似性判定,应重点比对两者的差异点,是否对整体视觉效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具体来说,本案陆风X7的车头和车尾已经形成了自己的设计风格,与极光有比较明显的区别。


问:但是网友都很好奇,最终的国家专利复审委的结果是根据什么判定的呢?

答:其实,大家不太了解,在专利确权程序中,有一个“惯常设计与特有设计”的界定问题,而这是当下在外观设计近似性判断中的难点,在陆风X7无效案中,两者多处相同点,被作为路虎极光的“特有设计”,使两者的相同点在整体视觉效果中的权重上升,相反,两者的差异点在整体视觉效果中的权重下降,从而影响到陆风X7的专利判定。

问:的确听起来很难理解,那么能够简单为我们介绍一下“惯常设计”吗?

答:我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惯常设计”?通俗的讲就是设计中一般消费者所熟知的、只要提到产品名称就能想到的相应设计”,就像说到易拉罐产品,我们就想到圆柱形状设计一样。因我国对外观设计采“整体保护主义”而非“部分保护主义”,故在侵权判定与专利无效中,准确地界定“惯常设计”与“特有设计”往往影响案件的最终走向。
问:这样说就容易理解了,那么陆风X7的“惯常设计”又是怎么回事呢?


答:大家可以仔细看一下这些证据,可能会更直观一些。


从路虎极光上市时间来看,大约在2010年,在江铃控股的证据外,我们筛选了在2004年至2009年间较为接近的类型化设计,并以海内外知名SUV型汽车的侧面(右视图)为坐标,用不同方法对比,探究两者相同点是否构成惯常设计。

仔细看图,大家不难发现涉案汽车的“侧面轮廓”“侧面腰线”“悬浮顶”“切割比例”这三个显著视觉部位的设计,在2004年至2009年期间已经大量出现,给消费者的第一印象是无甚差异。


遴选2份在先设计与路虎极光、陆风X7三者分别比对,可见三者在侧面车身部位的区别并不明显。结合江铃控股的证据看,早在路虎极光2010会展公开前,此等侧面车身的设计手法,已被海内外知名车企所公开,该部位的设计特征已是常见设计,又因涉及海内外多个品牌,足以构成惯常设计。

而在线条比例对比上: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将将汽车的腰线、裙线、长、宽、高比例关系、车身整体形状以及设计风格作为整体观察对象,用同样的方法对三者进行比对,足见路虎极光的腰线,长宽高的比例关系、车身侧面、ABC立柱等设计特征及组合后的设计,并非路虎极光的特有设计特征,而是惯常设计。

综上,足见路虎极光与陆风X7的相同点,主要集中在车身侧面,且已是在先设计,并在海内外众多知名品牌的车型中出现,已构成惯常设计。

问:原来惯性设计在外观近似性对比过程中如此重要。那么通过这次事件,您对惯常设计认定给大家一点启示吧!

答:首先,惯常设计认定的标准。从以往案例来看,“惯常设计”一般要看两个条件:首先,是不是一种现有的常见设计;其次,该种常见设计是否大量公开,消费者是否对此习以为常。

其次,惯常设计的筛选策略。我们认为外观设计是一种工业设计,设计本身多多少少要在借鉴他人的基础上推陈出新。

最后,是惯常设计在专利确权和侵权判定中的权重。千万不可忽略惯常设计,关键时刻它对近似性判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主要原因还是前面就说过的,我国法律采取整体保护主义,而非部分保护主义,惯常设计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力大小,一定要放在整体视觉效果中来予以权衡。
    外观的相互借鉴一直是汽车行业的常态,外观专利不是一有借鉴就无效,而是要通过惯常设计和特有设计的分布和比重,来具体判定。

本文网址:http://www.autohenan.com/news/1606/521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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