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作者:周娜 时间:2015-04-03 16:14:32
【河南汽车在线】最近,一篇声称“高速违章可在省公安厅网站上免费销掉”的文章,通过网络、微信疯狂传播,即使是没有车的市民,也纷纷转发给自己有车的亲友,希望能够切实帮到他们。不过很可惜,经过南都记者从交警部门证实,目前广州市并没有此类政策,简单地说,这条消息是“流嘢”。
交警指出“合法免费销掉”消息是假的
这篇题为“高速违章可合法免费销掉了哦,赶紧告诉小伙伴们!”的文章称,高速违章可以去公安厅网站上合法免费销掉,文章中还详细图解了司机自行销掉的步骤———手把手地教车主们如何一步步登录公安厅网站,点击“用户中心”,然后找到“高速公路交通违法查询”,再填写相关信息,随后只要答对10道驾考理论考试题目当中的9道题,司机就能成功免费销分。
当南都记者看到这则消息后,已经感到它实在“神奇”得有点不可理解。因此,一直对它的真实性抱怀疑态度。但身边的朋友有些还信以为真。于是,近期南都记者咨询了广州市交警部门相关人士,对方明确表示,自己也收到这条微信。但该交警人士指出,这是假的,千万不要相信。
个别省市有类似的减免扣分规定
据了解,全国目前只有浙江省明确针对情节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推出了一些“减免扣分”的政策。其中,确实允许驾驶员通过答题方式每年销一次不大于4分的轻微违章,并且还有很多前提条件。而在刚刚限购的城市深圳,也针对外地车辆,实施了首次免罚规定。而在全国其他大部分省市区,并没有这样的宽松政策。在高速公路上被查处的交通违章,必须老老实实地按规定接受处罚。
[提醒]真正“免予处罚”的有哪些行为?
据了解,各地对日常各类违章行为,还是有一些人性化的应对措施。但广州市却和网上众多号称可以免罚的处理方式有些不同,个别违章在车主提供相应的证据后,可以免罚。
黄埔交警大队一名内部人士指出,在网上众多免予处罚的行为中,停车方面,部分地方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经警告后立即驶离的”免予处罚,而广州市会根据车上人员是否坐在驾驶位而非车上是否有人作为处罚的先决条件,而且交警根据当时乱停的位置及环境弹性掌握处罚力度。
日常行驶方面,其它部分省市按照“驾驶机动车在限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处以警告”,“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机动车超速10%以下的,处以警告”,“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下的,处以警告”。但在广州市,如果超速10%以下,原则上并不会视为超速,因此并不存在警告行为。相反,如果超速10%以上,就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不存在警告的情况。
至于闯了红灯或者不按车道行驶而违章,也会视特殊情况而免予处罚,广州交警曾经有多宗因为驾驶者是“搭载危重、急症病人到医院就诊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或者当时情况紧急,不得已违章的正义行为,经过证实后,也不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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