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汽车召回网 编辑:王水仙 时间:2014-11-07 13:51:49
【河南汽车在线】 对存在缺陷的汽车产品实施召回,是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对缺陷汽车产品,生产者应当依照本条例全部召回。
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生产者对每次汽车召回都要公布一个时间期限,主要目的是敦促和监督生产者在这个期限内达到一定的召回完成率,获得良好的召回效果。消费者在获知汽车召回信息后,应尽快到维修站进行车辆检修,以消除安全隐患,保护自己、家人和公众的安全。但在生产者公布的时间期限之后,生产者仍然有义务按照公布的召回措施消除缺陷汽车产品的缺陷。
因此,只要您的汽车在召回范围内(您可以通过VIN码在中国汽车召回网的“VIN搜索”中进行查询),即使过了召回期限,您依然可以到当地维修站进行召回维修。如果在召回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中国汽车召回网(www.qiche365.org.cn)的“汽车投诉”向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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