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车市

城市分站: 郑州 安阳 鹤壁 济源 焦作 开封 洛阳 漯河 南阳 平顶山 濮阳 三门峡 商丘 新乡 信阳 许昌 周口 驻马店

加微信河南汽车在线微信二维码 加微博 经销商登录
首页 > 资讯中心 > 资讯 > 河南交通 > 郑州拟立法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

郑州拟立法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

来源:河南法制报 作者:王水仙 时间:2012-06-12 14:19:30

  本报讯(首席记者李红/文图)目前,郑州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83万辆,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这其中有多少不达标车辆,谁也不清楚。近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如图),就《郑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专家征求意见,拟开展机动车环保立法。

  机动车污染防治欠缺法律规范

  作为较早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的城市,郑州市2004年出台的《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确立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制度,走在全国的前列。但随着车辆的大量增加,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现有法律、法规对机动车污染防治的规定都比较原则,缺乏可操作性。

  郑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

  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不按规定参加定期检查、超标车期限内不治理、冒黑烟车辆照常行驶等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和必要的控制手段,难以保证执法效果。

  另外,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分类管理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郑州市虽已实施“黄绿标”制度,但缺乏后续管理手段。目前,郑州市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83万辆,而且正以年15%的增速持续增加,其中有大量的外地退役车辆流入郑州市,郑州市城市大气环境承载压力不断增大。

  “为深入贯彻《条例》,落实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十二五’污染减排规划,进一步改善城市居民生存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亟须制定出台一部地方政府规章,对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进行规范,为郑州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和法制支持。”该负责人说。

  论证会上,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法制

  办、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等单位和部门长期从事政府立法工作、熟悉环保立法业务的专家,就如何正确理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机动车环保检验的关系,理顺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与机动车环保执法的关系,破解行政执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和转移登记、排放污染物定期检验和道路抽检、黄标车限制行驶与淘汰等关键制度设计、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执法部门之间的协同等,提出了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尾气治理规章有望年内出台

  《郑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郑州市政府2012年度规章制订计划的保证项目,也是郑州市政府要求限期出台的一部政府规章。

  据介绍,目前,根据市政府立法程序规定,郑州市环保局在《办法》起草过程中先后书面征求了郑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商务、价格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召开由郑州市人大法制委、市信访局、市维稳办、市综合交通办等12个部门,市蓝天尾气检测、交运集团、公交公司、嵩山出租公司等8家企业和社会各界群众共26名代表参加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会,向郑州市政府提交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制度廉洁性评估报告。其间,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多次会同市环保局对《办法》送审稿进行立法集中审查,形成目前《郑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常务副主任李文德表示,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将认真研究采纳专家的意见,对《办法》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而后按立法程序要求,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建言献策。

本文网址:http://www.autohenan.com/news/1206/422595.html

相关阅读

关注河南汽车在线官微

购车咨询热线:0371-86122366
周一至周五 (9:00 - 18:00) 法定假日除外





本站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