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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虹:调整优化二手车业务税收政策

来源:腾讯汽车 作者:朱雪冰 时间:2012-03-06 16:03:01

 一、案由

  2010年中国汽车销量突破1800万辆,同比增幅超过30%,连续第二年保持全球最大新车市场的地位。在新车市场快速增长的同时,作为汽车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二手车市场近年来年均增速也超过了25%,据有关部门统计,2010年国内二手车交易超过380万辆,发展势头良好。

  《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和《汽车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均明确指出,要促进二手车市场发展。为进一步促进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有必要对现行二手车税收政策进行调整优化。以体现出国家政策的引导,加快二手车流通,发挥二手车市场对新车市场的促进作用,并不断提高社会车辆的整体节能环保水平。

  二、案据

  1、国内二手车市场发展现状。相比国外成熟健康的二手车行业,我国二手车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

  一是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二手车交易量为新车销量的1.5-3倍,而我国2010年二手车交易量仅为新车销量的20%,市场潜力巨大。

  二是与发达国家比,我国二手车市场的运营还要加快改进。相比国外健康、成熟、规范的二手车市场,我国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黄牛充斥,交易流程不规范,车况信息不透明等因素带来诚信、质保等诸方面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二手车市场进一步有序规范发展。

  2、现行税收政策不利于二手车市场加快发展

  根据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明确提出鼓励经销商发展二手车经营业务,但国内目前二手车税收体系仍不完善,与鼓励经销商发展二手车业务的政策要求存在一定的矛盾:

  目前二手车经营过程中的增值税为车辆销售额的2%(全额作为税基),征收依据是:仍把二手车视同为废旧物商品(废旧物增值税为销售全额的4%)减半收取,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在《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实施之后,大部分私营企业采用成立经纪公司,通过市场代开发票的运营资金及车辆“体外循环”方式,规避了提供经纪服务应纳的税额,从而导致正规化,规模化的二手车实体经销公司丧失竞争力,小规模经纪公司和黄牛充斥市场,国家税收难以保障。

  作为推动我国二手车发展的主要力量,实体经销公司承担着规范二手车行业、确保二手车品质、建立诚信体系的责任。但在现行税收政策下,实体经销公司经营负担较重,消费者会因较高的消费成本对二手车交易望而却步,从长远看还会导致二手车整个市场发展受限。

  3、发达国家二手车行业税收均以差额为征收基数

  世界各国对二手车交易税费的征收都有不同的规定。美国(4%)以销售税名义征收二手车交易税费,车辆置换时税费可以抵扣。其次,有许多发达国家按照进销差价对二手车交易征收商品服务税,例如:加拿大(6%)、澳大利亚(10%)、新西兰(12.5%)等。再次,还有一些欧洲国家采用增值税税种对二手车交易征税,并且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例如:英国(17.5%)、法国(19.6%)等。

  日本涉及二手车交易的主要税种为消费税,税率为车价的5%,但是在产权转移14天后才需缴纳,流通领域仅需按进销差价的5%缴纳流通税。

  三、关于二手车流通税收政策调整优化的建议

  二手车流通税收政策,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与相应的管理措施配套实施。一方面,增值税政策的不平衡状态长期存在下去,一定会诱发一部分企业的避税行为;另一方面,如果仅规定某一类型企业如何缴纳增值税,则实际操作过程中会遇到计征税的衡量尺度难以把控。为此,经过广泛调查研究,我们提出改革方案如下:

  方案一:仍维持原有征收增值税的税收政策。对于二手车实体经销公司,将原来征收全额2%增值税改为按照进销差额4%的增值税征收。参考发达国家的经验,所有二手车进入销售环节,均征收一定比例的差额增值税。对于经营类企业,可凭进项票抵扣税款,无进项发票的按进销差价的百分比纳税。

  方案二:彻底改变目前的税收体制,将原有征收增值税改为征收营业税。对于二手车实体经销公司,将原来征收全额2%增值税改为征收进销差额营业税。对于经营类企业,可凭进项票抵扣税款,无进项发票的按进销差价的百分比纳税。

本文网址:http://www.autohenan.com/news/1203/418976.html

关键词: 二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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