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王水仙 时间:2012-02-15 11:36:07
男子在网上购买二手车,然后出售,再通过GPS定位系统找到该车,用预先配好的车钥匙将该车盗走后再次出售。近日,该男子被咸宁市中院判刑6年,其同伙亦被判刑4年。
2010年10月,27岁的鄂州男子黄某,以1.6万元在黄梅县购买一辆丰田小车,装上GPS后配了钥匙,同年12月以1.3万元卖给黄石铁山区的曹某。去年1月,黄某邀约老乡黄某某,用GPS定位系统找到该车位置,用事先配好的钥匙将该车盗走。不久,二人以1.2万元将该车卖给一武汉人。去年3月,黄某和黄某某窜至武汉青年路肯德基门口找到该车,将车盗走开回鄂州。
案发后,黄某主动投案自首。
购车咨询热线:0371-86122366
周一至周五 (9:00 - 18:00) 法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