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4年年底,汽车“三包”规定,就曾对外征集过意见。历经7年后,“三包”意见稿再次征求民意并进行了立法听证,去年10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举行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立法听证会。在这次听证会上,消费者代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的代表以及业内专家,对汽车三包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和建议。与去年9月20日公布的第一稿相比,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作了四方面的修改。1.整车三包有效期行驶里程提至5万公里。...
2012-03-13
王水仙
来源:西海都市报 关键词:经销商问题三包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