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郑州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公布实施,明确了校车在行驶中的诸多优先权,以保障学生安全。根据《办法》,载有学生的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见到报警闪光灯,在校车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同方向的车辆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
2012-12-13
陈亚莹
行驶道路停车郑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