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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性召回”频发 如何规避成难题

来源:中国汽车质量网 编辑:王水仙 时间:2015-04-10 09:28:09

河南汽车在线“差别性召回”正成为跨国车企难以回避的一个问题。虽然从法规上看,不论是国内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还是美国国会的《加强交通工具召回、归责和备案法案》,里面都有车企境外召回要向本国监管机构备案的规定,以此来督促跨国车企在召回问题上不搞地域区别对待,可是从实际的调查上来看,目前仍然收效甚微,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不很好的保障。

    国内外的“差别性召回”

    在最近一次的采访中,美国一位资深汽车分析师告诉中国汽车质量网,即使在美国,仍然会出现原型车在国外发生缺陷召回,但是美国本土却迟迟没有动静的案例。美国本土以《纽约时报》为代表的主流媒体过去几个月梳理了500多宗国际召回案例进行研究,他们发现过去十年有几十宗案例因为原型车安全问题在其他国家引发了召回,可是在美国却未能得到同样的处理。

    这一现象其实并不特殊,尤其在中国相关新闻很多,更为可怕的是大众传媒也并没有像西方同仁那样刨根问底。中国汽车质量网的梳理发现,仅在刚刚过去的3月份,一些跨国车企的海外召回公告接二连三的发布。美系车的福特探险者、翼虎、林肯MKC,雪佛兰科鲁兹,日系车的RAV4、凯美瑞,韩系车的起亚新索兰托分别都在北美或全球市场进行了召回行动。有意思的是,这些车型在国内都有相对应的国产或进口车型,而且有的车型市场表现力还非常出色。但是这些车企在回应国内媒体问询时都以一句“召回范围不包含中国”而轻松过关。

    不召回的原因

    其实,每次当类似新闻事件出现在媒体报道中时,国内车主很难能够搞清楚,国内版车型究竟存不存在问题?车主们会质疑:既然原型车都召回了,我们国内的车到底安不安全?为什么我们不开展类似召回行为呢?不过,似乎每次大家的疑问和争论总是不了了之,权威部门也没有发出应有的回应声音,这也进一步加深了在这一问题上的信任危机。

    为了搞清楚原因,中国汽车质量网专门对3月份近十起跨国车企不包含中国的召回理由进行了梳理,发现各大跨国车企给出的原因大体比较一致:国内销售的车型在供应商和车型产地上与国外不相同,或者还未收到国内有关车型隐患的投诉报告等等。

    这些原因其实与美国市场车企给出的原因相似。美国《纽约时报》的最新调查显示,自2004年至今,至少有33次,有关车企在海外采取了召回行动,却未在美国本土进行召回,相关缺陷涉及气囊、刹车与转向,以及电子系统等关键部件。从车企给出的原因来看,调查发现,一些车企宣称因为美国的天气或路况不同,所以不必召回,而当涉及的安全问题适用于美国的情况时,它们又称因为美国的出事频率比国外更低,所以不必召回。其他原因还有,有缺陷的零部件由当地的供应商提供或是由当地的厂家制造,在美国版的车辆中,有缺陷的部件根本不存在等等。

    “暗召回”偶尔瞒天过海

    “在美国,有时候海外召回发生后也确实引发了美国国内的召回行动,但是时间上却延后了不少”,在接受中国汽车质量网的采访中,美国一位资深媒体人表示。2012年,通用汽车在加拿大就发起两宗召回,但是直到2014年才在美国进行相关召回,在其中一宗召回案中,腐蚀问题可能导致刹车失灵安全隐患。

    《纽约时报》的报告还显示,有时候,美国车企会向各大经销商发出内部“汽车技术服务方案”,针对车型某个系统部位容易出现的特殊问题故障给出解决措施,但是并不会下达召回指令,而“汽车技术服务方案”原本是用来提供“不涉及安全风险”的问题解决方案。

    而在国内,也确实发生过车企“暗召回”的例子,比如2013年7月,广汽三菱就向经销商发布了“少数新劲炫gmc6431A车F5MBB手动变速器挂档不良的技术报告服务通告”,并给出了内部故障解决方案,引发车主不满。

    除了备案制,还能指望政府做什么?

    1999年,使用凡士通轮胎的福特探险者在美国公路上发生了一系列的翻车事故,并造成了数百人的死亡,美国监管机构后来的调查显示,原来此前福特已在沙特和其他一些国家采取了安全行动,但却一直不愿在美国进行缺陷召回,这一事件震惊了美国社会大众。

    美国国会很快在2000年专门出台了《加强交通工具召回、归责和备案法案》(Tread Act),该法案的核心就是,如果在其他国家召回的车辆与美国国内的车型“大体类似”,车企必须向监管机构进行汇报。

    中国国内也有类似的条例,2012年10月10日在国内出台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四条款规定,生产者应当将汽车产品在中国境外实施召回的信息报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备案。

    可是仅仅通过备案就够规避车企的“差别性召回”吗?《纽约时报》调查数据显示,自2004年以来,各大汽车生产商提交了近1300份备案文件,虽然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不断评估大量数据,并根据美国的情况来对这些数据进行筛查,从而评估在国内采取的行动是否合理,但是业界积习难改。美国市场上的七大车企均曾出现过向监管机构汇报情况却并未进行召回的案例,尽管在其他国家,那些使用了同样的问题零部件的车辆已被召回。

    而在国内,自《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以来,虽然中国连续两年召回数量突破500万辆,召回数量和召回次数连创新高,受国家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的比例也越来越高,但是迄今还未出现任何强制召回的案例,有官媒称这是汽车企业配合度比较高的写照,可是您是否注意到那些正在发生的大量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差别性召回”案例了吗?

本文网址:http://shangqiu.autohenan.com/news/1504/506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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