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15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发布,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发布。中国汽车召回制度颁布之后,一汽马自达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企业,首开国产车召回先河;随后,广州本田新雅阁、别克君威等车型也都发布了召回公报,召回有问题汽车进行免费维修。...
2012-02-15
陈亚莹
来源:中国汽车报 关键词:汽车规定相关产品